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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明起正式实施(附标准全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2  浏览次数:958
核心提示: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标准将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标准将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近2倍。与2019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81个、残留限量2985项。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0项和615项,占新增限量总数的32.2%和20.6%,两类限量总数分别占2021版GB 2763食品限量总数的32.0%和24.5%。新版标准将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为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的2021版GB 2763新增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多、调整幅度大、涉及面广,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再上新台阶。新版标准将有力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农业生产科学合理用药、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丁乐坤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参考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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