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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农民变身居民 长沙城乡管理体制实现一体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16  浏览次数:2517
核心提示:  历时近两年,长沙市城乡一体化地价体系研究已基本成型。截至目前,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土地专业合作社达到151家,直接流转

  历时近两年,长沙市城乡一体化地价体系研究已基本成型。截至目前,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土地专业合作社达到151家,直接流转承包土地17.8万亩。城乡管理体制借此悄然实现一体化。

  4年前,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即会同市国土局、市农办、市林业局等部门着手制定长沙市农村土地流转法规性文件。两年里,《长沙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暂行规则》、《长沙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陆续成型。2010年3月,“一个规则、四个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长沙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体系基本建立,长沙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也已经开始运行。

  2010年,岳麓区莲花镇立马村的3000亩田地成为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挂牌成交的第一宗案例。其后两年,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持续推进,长沙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共挂牌成交农村土地13宗,规模达12812.09亩,成交款达8800余万元。

  由于规定500亩以上的土地才能在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更多的土地流转交易在民间进行,不少农村开始借力土地流转,逐渐向城镇发展模式靠拢。土地流转后,类似于城镇企业的土地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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