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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云南省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2433
核心提示:全省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为5.62等。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807.8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9.41%。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4100.8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4.02%。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3406.3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36.57%。
 云农通告【2020】第10号

2019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国家标准,组织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评价以全省9315万亩耕地为基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评价单元,选取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标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等级划分。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省耕地质量总体情况

全省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为5.62等。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807.8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9.41%。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灌排能力较好,障碍因素不明显,在实际生产中应注重用养结合,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4100.8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4.02%。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灌溉设施条件相对较好,障碍因素较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关键区域。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3406.3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36.57%。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产量不稳定,属低产田地,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需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

表1 云南省耕地质量等级面积比例

耕地质量等级

面积(万亩)

比例(%)

一等地

268.65

2.88

二等地

577.94

6.20

三等地

961.30

10.32

四等地

1192.68

12.80

五等地

1500.74

16.11

六等地

1407.39

15.11

七等地

1357.65

14.57

八等地

1021.95

10.97

九等地

661.47

7.10

十等地

365.24

3.92

 

二、不同区域耕地质量情况

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国家标准中关于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区域范围的有关规定,云南省划入我国九区之西南区、华南区和青藏区3个农业区。分属西南区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二区、华南区滇南农林二区和青藏区川藏林农牧二区(见图1)。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分述如下:

 

图1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区划图

(一)西南区。包括12个州(市)、77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5484.6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8.88%,平均等级为4.95等。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373.23万亩,占西南区耕地面积的25.04%。主要分布在曲靖、昆明、楚雄、大理等州(市),以水稻土和红壤为主,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2869.43万亩,占西南区耕地面积的52.32%。主要分布在曲靖、昭通、昆明、楚雄、文山及大理等州(市),以红壤和水稻土为主,基础地力中等,灌排条件一般,存在酸化、障碍层次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1241.94万亩,占西南区耕地面积的22.64%。主要分布于昭通、曲靖、大理等州(市),以红壤、黄壤、水稻土和黄棕壤为主,立地条件较差,土层浅薄,存在酸化、潜育化、瘠薄、障碍层次等障碍因素。针对酸化问题,可采用化学改良剂、施用碱性肥料等措施进行改良;针对瘠薄、障碍层次等问题,可采取聚土垄作或横坡耕作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增施有机肥料培肥地力,逐步改善土壤结构;针对潜育化问题,可采取开沟排水或放水晒田等措施加以缓解。

图2 西南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二)华南区。包括8个州(市)、47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3726.8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0.01%,平均等级为6.56等。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428.23万亩,占华南区耕地面积的11.49%。主要分布在红河州、保山等州(市),以水稻土为主,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1199.39万亩,占华南区耕地面积的32.18%。主要分布红河、临沧、文山、普洱等州(市),以水稻土、红壤和赤红壤为主,基础地力中等,灌溉条件一般,部分耕地存在潜育化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2099.19万亩,占华南区耕地面积的56.33%。主要分布在普洱、临沧、红河和文山等山地区域,以水稻土、红壤及赤红壤为主,基础地力相对较差,农田基础设施缺乏,部分耕地存在酸化、瘠薄等障碍因素(见图3)。针对基础设施缺乏问题,应重点完善配套农田水利设施,推广秸秆还田等技术培肥地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针对酸化问题,可施用土壤调理剂、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加以改良;针对瘠薄问题,可通过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培肥熟化土壤,逐步改善耕层理化性状和养分状况。

 

图3 华南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三)青藏区。包括2个州(市)、5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103.5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11%,平均等级为6.92等。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6.43万亩,占青藏区耕地面积的6.21%。全部分布于迪庆州,以水稻土为主。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31.99万亩,占青藏区耕地面积的30.88%。散布于迪庆州、怒江州等山地坡下处,以水稻土和红壤为主,这部分耕地地块较为破碎,土壤肥力差,土层浅薄,灌溉能力差。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65.17万亩,占青藏区耕地面积的62.91%。主要集中迪庆州、怒江州的山地中上部,以黄棕壤和棕壤为主,这部分耕地海拔高,且土层较薄,灌溉能力差,耕地生产能力较低。针对高海拔生态脆弱地区,可通过建设农田防护林网、合理轮作等措施加强农业生态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针对灌溉不足问题,应通过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肥利用效率。

图4 青藏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8日  

   2019年云南省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的通告(2020第10号).pdf

审核人: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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