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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三权分置有序实施 土地流转更放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3  浏览次数:1743
核心提示:“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别人,以后要不回咋办?荒着起码还是自己的。”“交给大户打破户与户之间界限,规模化种植,地界都没了,以后咋找俺的地?”
       记者在山东各地调查农地“三权分置”

土地流转更放心(聚焦供给侧改革)

本报记者 潘俊强

  

  制图:蔡华伟

  “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别人,以后要不回咋办?荒着起码还是自己的。”“交给大户打破户与户之间界限,规模化种植,地界都没了,以后咋找俺的地?”

  土地流转,流转的是土地的经营权。想起村里土地确权前,一些进城打工的村民宁愿把地撂荒,也不愿意流转,山东省临清市老赵庄镇由庄村村支书张庆文觉得,流转土地太难了。

  而另一头,种植大户也郁闷不已,一片地,就那么三五户,自己不种也不流转,没法成方连片,耽误了规模化作业。“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村民们其实在担心自己的承包权呢!”张庆文说。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简称“三权分置”。分置后,对经营人和承包人分别有什么样的影响?要防范什么风险?记者近日在山东进行了调查。

  经营者:地可以生钱了

  “这在以前不可想象,承包权和经营权没分开时,农户可不允许租地人用自己的地去抵押贷款呢!”山东寿光80后大学毕业生齐炳林2016年解了资金之愁。恰逢中国人民银行在232个地区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他利用承包的86亩土地的14年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育苗大棚作抵押,成功获得了100万元的银行贷款。

  过去想扩大育苗规模,齐炳林却融不到资金,“空有一身育苗的本事”。

  如今,农村土地权属由原来的集体所有权、承包经营权“两权”变为“三权”分置,租地的种植大户有了融资新渠道。

  合作社、种植大户借人家的地去贷款,万一经营不善怎么办?农民会吃亏吗?寿光市农商行行长郎咸鹏说:“还不上贷款,到最后处置抵押物时,也只是处置的这块土地的经营权,对农户的承包权没有影响。”比如,银行通过寻找下家“接盘”再来搞土地经营,照样还得付给农户当初约定的土地租金。

  “三权分置,经营权可抵押贷款,有利于盘活农村的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中国人民银行寿光支行行长姜森说。

  承包者:有证才安心,交易要透明

  怎样才能让农民放心把经营权流转出去?流转出去,对承包户有啥好处呢?

  张庆文认为,想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就得保障好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

  “为农民的土地确实权,颁铁证,给农民吃上定心丸。”山东农业厅厅长王金宝说,保障好农民权益,下一步再搞 “三权分置”就相对容易得多,也让土地流转更顺畅。

  而交易环节的保障,同样重要。

  里岔镇大孟慈村村南星岭岭地33亩,每亩每年500元;胶西镇尹家店一村办公楼东侧(7.53亩)荒地公开租金每亩每年800元……近日,在胶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上,一行行的土地、实物等出让和供求信息不断滚动显示。交易咨询、申请受理、资格审查、资产评估、抵押登记等一个个窗口,工作人员正在忙着为农民办理业务。

  在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总裁李英华看来,私下进行的土地流转不规范,权益得不到保障。山东构建“省、市、县、镇”四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制定交易规则,加强交易监管,提供交易鉴证。

  在这里,土地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农村集体股权等都可以交易。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例,农民只需参与申请和合同签订两个环节,其余工作均由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交易过程全部免费。出价高者中标,进一步保护和提高了土地转出方权益和收益。

  “俺家每亩价格比以前高300元。”里岔镇的农民孙秀英说,原先以每亩500元的价格租给别人种,在交易中心挂出土地后,经过竞拍,她以800元的价格与种粮大户梁玉芳达成流转意向。

  有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供需双方可以较快找到合适的对象,流转效率有了大幅提高。“以前得到处打听,价格也得和村民反复商量。”青岛成嗣蔬菜专业合作社社长杜高古说,现在在这里登记需求信息,不久就有了回音。

  当然不是所有的地块都“热门”。不少农户只有三五块“插花地”,地块太小,即使挂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也很少有人“接盘”。

  针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但未能达成交易的土地,胶州探索成立“土地银行”。“农民提出土地流转申请,如无人报价,都由土地银行进行托底接收。”胶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土地经营权存入“土地银行”,农民可以收取存入的“利息”,等收储多了起来,“土地银行”再将整块土地“贷”给种植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零存整贷”的形式,不仅不让农民的土地撂荒,还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截至目前,胶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土地流转交易1010宗,林权交易79宗,实物资产交易411宗,合同交易金额29507.2万元,通过交易实现村级增收5731.1万元。

  老板下乡,要带动老乡,不能代替老乡(子夜走笔)

  国立旺

  “三权分置”,有利于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是在实践中,一定要坚持农地农用的底线,防止出现“非农化”倾向。

  在山东,有的地方建立项目筛选备案、风险保障金等制度,防止非农非粮化。有些地方倾向选取和农业生产相关的,能够带动农民致富的企业或者项目。工商资本下乡,对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很有必要,但是要加强监管。老板下乡,应该是带动老乡,而不是代替老乡。

  做好“三权分置”的同时,还应平衡“三权”。目前,有些村子的土地集体所有权虚置、弱化,应该通过建立村级市场经营主体、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等方式将集体所有权落到实处,让农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土改红利”。而在土地的“三权”中,农户始终处在弱势地位,要在保护好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保证其权益,还可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获取农户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领农户致富。

  (作者为山东农业厅农村经管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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